還有一份收入排行榜,王智明大傢看看吧。
一份名人收入榜單,讓明星收入再次引起熱議。在近日公佈的2017年中國名人收入榜單上,前十名的收入總和近17億元,前三十名的收入超過瞭35億元,前五十名的收入近50億元。
登上這份榜單的百位名人去年一年的總收入達到70億9530萬元,入選的門檻是250老虎 王智明0萬元,其中收入過億元的名人共有14位,他們的收入總和(21億4810萬元)占榜單總收入的30.27%,而且不包含名人名下的投資性收入以及經營性收入。范冰冰以2億4400萬元拔得頭籌,鹿晗收入1億8160萬元位居第二,周傑倫以1億8150萬元收入排名第三。
榜單統計的時間范圍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收入主要包括電影電視劇片酬、導演監制費用、數字專輯收入、演唱會門票收入、比賽獎金、代言費用和活動費用等。
就在百位名人收入榜單發佈的兩個月前,國傢稅務總局稽查局於2017年2月13日印發瞭《2017年稅務稽查重點工作安排》,明確提出以股權轉讓、投資公司、基金、證券、演藝公司等行業和領域為切入點,並且統一選取30名企業高管、演藝明星,截至發稿,經濟觀察報未能拿到這份名單。經濟觀察報瞭解到,工作安排已經下發給地方稅務局,開展個人所得稅及相關聯的企業所得稅檢查。
一位長期研究高凈博客創意旅店王智明值人群的稅收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不少名人都屬於高凈值人群,根據以往的情況來看,避稅方式和手段基本相似,比如在避稅地或者低稅率地區註冊公司、放棄國籍、設立信托等。
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蔣震看來,現在需要對名人的收入進行全口徑管理,除瞭出場費、代言費、廣告收入,股權轉讓也應該納入管理口徑,未來推進個人所得稅的綜合與分類改革時,可以考慮把高收入階層納入綜合計征。
風波
歷史上最為轟動的中國演藝明星逃稅事件,應該是劉曉慶逃稅案,這是中國第一起由警方介入的明星偷稅案。2002年7月24日,劉曉慶因涉嫌偷稅漏稅被公安機關正式逮捕,這件事情在當時引發瞭關於富人納稅的討論。
當時有媒體報道指出,有7傢明星公司繼劉曉慶之後上瞭有關部門的監控名單,一場強制性稅收征管、打擊偷稅活動全面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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